如何迈过质保金这道坎 |
作者:卢大洪 … |
来源:互联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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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09-2-13 15:19:01 |
但应书面明确质量原因,费用由建设单位负担并保存好证据。 需特别指出的是,国有大型施工企业一般资质较高,施工经验丰富,对自行施工部分质量基本有保障。但对自行分包工程,可能因缺乏有力的监管措施,导致质量问题。此时首先应履行质保义务,而后向分包单位追偿,不能因分包工程不是自己施工而拒绝修复,避免因质量问题造成更大损失(因司法解释的规定“因保修人未及时履行保修义务,导致建筑物毁损或者造成人身、财产损害的,保修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”)。 在工程保修期间,无论质量原因是谁引起,若进行维修,施工方均应分清责任,做好相应记录,由建设单位签字认可,并将维修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妥善保存。
结语:
作为国有大型建筑承包商,进一步研究工程质量保修对策和方案,做好质保风险防范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,只有解决和完善了这个问题,才能最终实现企业合法利润最大化,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。
(作者单位: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)上一页 [1] [2] [3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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